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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 作者: 区食药分局 发文时间: 2018-06-08 15:57:24
区食药监分局通过开展食品药品风险隐患暨安全生产“三自一监督”工作,切实强化食品药品监管,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,进一步严控食品药品源头风险。
区食药监分局要求辖区内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(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)针对自身存在的生产经营风险隐患,开展自查、自报、自纠。生产经营单位针对各自生产经营特点,每周开展自查,对查找出的风险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,并按要求报告食药监管部门。食药监管部门根据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的情况,强化行政监督,采取日常巡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,对各生产经营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。重点对企业报告的风险隐患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核实,加强追踪指导,确保整改到位。自查不认真、谎报、瞒报、逾期不报的单位,将被列为重点督查检查对象,增加监管频次,并约谈该单位负责人,对涉及违法违规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。
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,6月8日,区食药监分局组织辖区内57家食品、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化妆品等生产经营单位,认真学习了国家、省、市关于食品药品风险隐患排查暨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,对《经开区食品药品风险隐患暨安全生产“三自一监督”工作实施方案》进行了重点解读,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风险隐患,准确分级分类,制定具有靶向性的整改方案,切实进行整改。
此项工作开展后,有助于全面落实食品药品监管“四个最严”要求,进一步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;有助于规范食品药械生产经营行为,严格把控源头风险;有助于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药品与安全生产风险隐患,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食品药械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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