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现在所在位置:首页 > 政务公开 > 机构部门 > 盘龙镇
来源: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 作者: 盘龙镇 发文时间: 2018-07-19 16:52:30
一是强化宣传引导。采取广播宣传、张贴标语、出动宣传车等多种方式,发放《环境保护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手册1000余份(本),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和自觉参与整治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。
二是开展集中整治。制定《盘龙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》,在各村(社区)设立城乡综合治理网格监督员32名。今年以来,盘龙镇组织群众对公路沿线、聚居点、垃圾房等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整治26次。
三是逗硬督查问责。坚持“周巡查、月通报、年考评”制度,每周定期开展2次以上督导检查,建立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,采取现场查看、考察评比、群众监督等方式,对整改情况持续跟踪问效。
川公网安备 51089002000102号
©2012-2017 365bet官方体育投注